详细内容
关于开展2007年执业律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通知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07年02月02日作者:湖北省律师协会
2007-2-2
湖 北 省 律 师 协 会
鄂律字[2007]1号
关于开展2007年执业律师
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通知
各市、州律师协会,各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,省直各律师事务所:
根据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培训工作和司法部、省司法厅对今年律师工作的总体要求,省律师协会决定于2007年3月5日至4月11日对全省律师进行年度集中教育培训。集中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是: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贯彻落实全国、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,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,深化和拓展律师业务知识,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加强沟通交流,强化自律管理,培养律师良好的价值观、执业观和义利观,努力建设一支“坚持信念、精通法律、维护正义、恪守诚信”的高素质律师队伍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。今年的律师集中教育培训仍由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承办,采取分期、分专题的办法进行。现就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与培训内容:2006年3 月5日开始,分9期,一期500人左右,每期3天(新律师培训时间5天),每期需提前一天报到。具体培训时间与内容安排如下:
第一期 刑事业务专题
时 间:2007年3月6日至8日,3月5日报到。
主持人:省律协秘书长刘建国
讲授内容和主讲人:
1、死刑案件的证据认定;主讲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晨。
2、从辩护角度看《刑诉法》修改;主讲人为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汪少鹏。
3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适用;主讲人为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刘光胜。
4、刑事案件如何认证;主讲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邹建强。
5、死刑制度在中国面临的挑战及未来的命运;主讲人为武汉大学期刊社社长、教授康均心。
第二期 民事业务专题
时 间:2007年3月10日至12日,3月9日报到。
主持人:省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犁
讲授内容和主讲人:
1、民事案件的审判与实务;主讲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传读。
2、有关建筑纠纷案的司法解释;主讲人为省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犁。
3、《物权法》的若干问题;主讲人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、教授温世扬。
4、《公司法》的三大创新制度;主讲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雷兴虎。
5、婚姻法适用中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;主讲人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延满。
第三期 劳动与社会保障、司法鉴定法律实务等综合专题
时 间:2007年3月14日至16日,3月13日报到。
主持人:省律协副会长岳琴舫
讲授内容和主讲人:
1、劳动立法的新进展与法律实务;主讲人为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吴畏律师。
2、进城务工人员法律保障;主讲人为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杨本龙律师。末成年人法律保护;主讲人为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袁启明律师。
3、交通肇事法律实务;主讲人为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李涛律师。
4、司法鉴定法律实务;主讲人为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游友安律师。
5、婚姻法适用中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;主讲人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延满。
第四期 刑事业务专题
时 间:2007年3月18日至20日,3月17日报到。
主持人:省律协副会长张用江
讲授内容和主讲人:
1、死刑案件的证据认定;主讲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晨。
2、从辩护角度看《刑诉法》修改;主讲人为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汪少鹏。
3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适用;主讲人为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刘光胜。
4、刑事案件如何认证;主讲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邹建强。
5、死刑制度在中国面临的挑战及未来的命运;主讲人为武汉大学期刊社社长、教授康均心。
第五期 民事业务专题
时 间:2007年3月22日至24日,3月21日报到。
主持人:省律协副会长潘玲
讲授内容和主讲人:
1、民事案件的审判与实务;主讲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传读。
2、有关建筑纠纷案的司法解释;主讲人为省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犁。
3、物权法的若干问题;主讲人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、教授温世扬。
4、公司法的三大创新制度;主讲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雷兴虎。
5、婚姻法适用中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;主讲人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延满。
第六期 劳动与社会保障、司法鉴定法律实务等综合专题
时 间:2007年3月26日至28日,3月25日报到。
主持人:省律协副会长柳平
讲授内容和主讲人:
1、劳动立法的新进展与法律实务;主讲人为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吴畏律师。
2、进城务工人员法律保障;主讲人为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杨本龙律师。末成年人法律保护;主讲人为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袁启明律师。
3、交通肇事法律实务;主讲人为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李涛律师。
4、司法鉴定法律实务;主讲人为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游友安律师。
5、婚姻法适用中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;主讲人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延满。
第七期 刑事业务专题
时 间:2007年3月30日至4月1日,3月29日报到。
主持人: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汪少鹏
讲授内容和主讲人:
1、死刑案件的证据认定;主讲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晨。
2、从辩护角度看《刑诉法》修改;主讲人为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汪少鹏。
3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适用;主讲人为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刘光胜。
4、刑事案件如何认证;主讲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邹建强。
5、死刑制度在中国面临的挑战及未来的命运;主讲人为武汉大学期刊社社长、教授康均心。
第八期 劳动与社会保障、司法鉴定法律实务等综合专题
时 间:2007年4月3日至5日,4月2日报到。
主持人:省律协副会长蔡学恩
讲授内容和主讲人:
1、劳动立法的新进展与法律实务;主讲人为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吴畏律师。
2、进城务工人员法律保障;主讲人为湖北谦顺律师事务所杨本龙律师。末成年人法律保护;主讲人为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袁启明律师。
3、交通肇事法律实务;主讲人为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李涛律师。
4、司法鉴定法律实务;主讲人为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游友安律师。
5、婚姻法适用中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;主讲人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延满。
第九期 新律师培训专题
时 间:2007年4月7日至11日,4月6日报到。
主持人:省律协会长张粒
讲授内容和主讲人:
1、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、副厅长、省律协党委书记曹诗权讲课。
2、省律协党委副书记、秘书长刘建国讲课;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处长李颂银讲课。
3、民事案件的审判与实务;主讲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传读。
4、刑法方面的律师实务与基本技能应用;主讲人为省律协副会长柳平。
5、模拟法庭民事审判;由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演示。
6、模拟法庭刑事审判;由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演示。
7、闭卷考试。
8、不及格的律师补考。
9、举行新律师宣誓仪式。
二、参加培训人员:2006年已注册的律师;曾中止执业或未经年检注册,2007年拟申请重新执业和参加年检注册的人员;公职、公司律师。
2006年已注册的律师,有如下情形的,可以不参加此次专业业务培训:
1、年满55周岁的女律师、60周岁的男律师;
2、2006年参加中南六省(区)律师研讨会的律师;
3、2006年参加山西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的律师;
4、2007年1月参加全省律师法律顾问团会议的律师;
5、2006年参加律师文化建设活动并撰写、提交论文的律师;
6、正在参加国民教育系统学习、从事律师职业的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(含法律硕士);
7、2006年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独著、合著、主编专业性著作一部以上的律师;
8、高校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法学专业教师。
上述6、7、8项下的律师须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,职称、科研成果证明和律师事务所证明。
三、收费标准:每位律师缴纳培训费200元(含资料费、不含住宿费、餐费、交通费等项目),该费用由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统一收取。
四、组织落实和纪律要求:
1、各市州司法局和律师协会、各律师事务所要从加强队伍建设、强化队伍管理的高度,认真做好律师参训工作。为保证律师培训的良好秩序,今年省律协专门制作了律师培训听课证,律师参加培训须持听课证报到,否则将不予接纳。
请各地务必迅速按分配的名额和听课证,按期进行分解,落实参训律师,并将参训律师的期次、人数的落实情况,及时反馈给省律协。
2、新律师是指2006年2月1日之后领取执业证的律师。新律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考试及格,参加宣誓仪式,否则将不予注册。
3、全体律师必须遵守行业纪律,自觉参加培训,严格完成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,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行业培训,凡不按规定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,将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。
4、在培训期间,省律协将组织“律师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”主题讨论会和“律师文化建设”研讨会,请参加培训的律师认真做好准备,积极参与讨论活动。
5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。各期参训律师不得迟到、旷课、早退;上课期间一律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,保证教学秩序正常,确保培训效果。
五、其他事项:
1、2007年拟申请律师执业证的实习人员,省律协将另行专门组织职前培训教育和学习考试。
2、2005年、2006年注册律师自带《湖北省律师继续教育手册》,交验签章,同时交送2寸照片一张;
3、未参加2005年、2006年培训注册的人员交送2寸照片2张,培训时领取《湖北省律师继续教育手册》。
4、学习培训的地点:武汉大学医学院迎宾楼(武昌区东湖路115号双湖园招待所)。联系人:胡克勤,电话:13100632388;招待所联系人:付英敏,电话:13971020150,027—68758801。乘车路线:汉口、汉阳乘701、587、108、552、411路公汽;关山、广埠屯、街道口、青山方向乘709路;中华路、武昌火车站乘578、14路公汽至中南医院站下车,往前走50米即到。
省律协联系人:李长安 电话:027-87237229
13098833617
附件:2007年全省律师培训名额和听课证分配表
二OO七年一月三十一日
主题词:执业律师 集中培训 通知
抄送:中华全国律师协会。
厅领导,厅办公室、厅律师公证管理处。
武汉大学法学院。
湖北省律师协会 2007年2月1日印发
附件:
2007年全省律师培训名额和听课证分配表
地 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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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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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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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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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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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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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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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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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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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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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计
|
省 直
|
65
|
65
|
66
|
66
|
66
|
66
|
66
|
66
|
51
|
579
|
武汉市
|
175
|
175
|
175
|
175
|
175
|
175
|
175
|
175
|
130
|
1530
|
黄石市
|
18
|
18
|
18
|
18
|
18
|
18
|
18
|
18
|
17
|
161
|
十堰市
|
21
|
21
|
22
|
21
|
21
|
21
|
21
|
21
|
17
|
185
|
荆州市
|
21
|
21
|
22
|
22
|
21
|
21
|
21
|
21
|
16
|
186
|
宜昌市
|
47
|
47
|
47
|
47
|
47
|
47
|
47
|
47
|
48
|
424
|
襄樊市
|
33
|
33
|
34
|
33
|
33
|
33
|
33
|
33
|
24
|
289
|
鄂州市
|
8
|
8
|
9
|
9
|
8
|
8
|
8
|
8
|
2
|
68
|
荆门市
|
17
|
17
|
18
|
17
|
17
|
17
|
17
|
17
|
16
|
153
|
孝感市
|
17
|
18
|
17
|
18
|
18
|
17
|
18
|
17
|
11
|
151
|
恩施市
|
10
|
10
|
10
|
10
|
10
|
10
|
10
|
11
|
14
|
95
|
咸宁市
|
11
|
11
|
11
|
11
|
11
|
11
|
12
|
11
|
4
|
93
|
黄冈市
|
18
|
18
|
18
|
19
|
19
|
18
|
18
|
18
|
22
|
172
|
天门市
|
|
1
|
2
|
2
|
2
|
2
|
2
|
|
2
|
13
|
潜江市
|
4
|
4
|
4
|
4
|
4
|
4
|
4
|
4
|
2
|
33
|
仙桃市
|
5
|
5
|
5
|
5
|
5
|
5
|
5
|
5
|
3
|
43
|
随州市
|
5
|
5
|
5
|
6
|
6
|
5
|
5
|
6
|
4
|
47
|
神农架
|
1
|
|
|
|
2
|
|
|
|
|
3
|
总 计
|
476
|
477
|
483
|
483
|
487
|
482
|
483
|
482
|
383
|
4236
|